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起,时间一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民政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石碶市场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潘火、中河、首南、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民政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安监局抓紧准备好有关材料70份,于2015年4月1日中午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yzrd@nbyz.gov.cn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