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15年4月3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徐力英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高龙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庭长;
谢贤芳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李建宏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大嵩人民法庭庭长;
周文君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望春人民法庭庭长;
陈增宏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庭长;
陈文生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东钱湖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金首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徐力英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望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高龙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大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建宏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文君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增宏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文生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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