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及区民政局: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徐素芳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鄞州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近几年,区政府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一手抓机构养老建设,一手抓居家养老服务。全区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设施建设不断推进、要素保障不断加强、运行管理不断规范,养老服务事业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充分肯定。但是,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因种种主客观原因,在认识、布局、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体制机制不健全,体系建设偏重搭框架,服务内涵研究不够;有效供给不足和总体发展不平衡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全面分析我区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能力,研究发展战略,增强前瞻性和协同性,促进养老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区、乡镇(街道)、村必要的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场所。要围绕“十二五”目标,把乡镇老年乐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养老设施建设和管理纳入年度实绩考核,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监督力度。要加大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树立现代养老理念,明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导向,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
一是按计划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要按计划进度推进中心城区五街道老年乐园和镇乡老年乐园建设,使公办养老机构满足“三无”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刚性需求。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委托管理等形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扶持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研究支持政策措施,降低进入门槛,简便手续,公开信息。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在用地用房、信贷融资、医保定点等方面给予民办养老机构政策扶持。三是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按照应建尽建的目标,全面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任务。同时,提升建设标准,完善服务条件,积极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三、进一步引导和加大社会养老服务投入力度
一是适当加大对社会养老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把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列入重点民生项目予以保障,对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有所递增,在财政支付能力逐步增加的同时,切实提高对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补贴力度,扩大家庭经济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的范围,做到保基本、保重点。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发展社会养老事业。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积极引进各类资金,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兴办老年服务机构和设施兴办养老机构,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进一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运行水平
一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民政、发改、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工作举措,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当前,要重点支持配合养老机构行政许可登记工作。二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养老服务的核心是人对人的服务,要抓紧培育专业人才,完善就业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护理员队伍专业素养。积极建立健全医养融合模式,推进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和医疗机构的合作。三要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程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质量考核评估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5年6月8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将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就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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