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起,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水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水共治”专项工作评议;
(二)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农办、区五水共治办、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规划分局主要负责人;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潘火、中河、首南、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
(五)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政府办公室抓紧准备好有关材料70份,于2015年5月25日中午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yzrd@nbyz.gov.cn邮箱。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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