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15年5月28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赵勇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力英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许国君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审判庭庭长;
周影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钟量红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谢海波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金融案件审判庭庭长;
冯旭东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何彬彬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毛增辉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俞奇明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毛冠达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钱君华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戴宏良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钧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刚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东钱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厉国平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
戎绒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正伟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望春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望霞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车华龙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丁洁蓉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郑燕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凯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薛海蓉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志刚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金融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徐小娟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余宁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车懿宗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贵玉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谢海波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冯旭东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何彬彬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毛增辉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大嵩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俞奇明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望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毛冠达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东钱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戴宏良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钧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刚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厉国平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戎绒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望霞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车华龙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朱蓓蕾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庞俭力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元利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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