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朱兵、忻思忠、张飞忠向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辞职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朱兵、忻思忠、张飞忠提出的辞去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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