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丁祖年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如何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作专题讲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慧芳,副主任林琪、夏素贞、陈家连、胡开通、钱芳出席。
《监督法》于2007年1月1日施行,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都具有深远意义。
讲座中,丁祖年结合多年法学研究和立法工作实践,联系地方人大工作实际,从深刻领会《监督法》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形式和内容、贯彻实施好《监督法》的重要性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入透彻的讲解。
杨慧芳在主持讲座时指出,此次讲课对于今后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杨慧芳强调,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督法》的学习、领会和落实,自觉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提升监督实效,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为“名城强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办委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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