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办内容
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的330件建议,分别由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以及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和组织承办。
二、督办方式
1、重点督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督办1件重点建议,采取召开座谈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实地检查等形式,全程跟踪、督促相关建议的办理。
2、对口督办。常委会各委办要切实发挥与对口单位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参与建议督办,共同研究协调代表建议办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跟踪办理进度,检查办理成果。
3、协同督办。各镇(街道)人大要加强对本小组代表所提建议的跟踪。交办前,要及时征求代表对建议交办初步方案的意见;办理中,要参与每件建议的面商,支持代表合理主张;办理后,要组织代表进行“背靠背”测评,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4、合议督办。对于代表测评为不满意的建议件,代表工委要会同相关委办及镇(街道)代表小组,及时组织代表对该件建议进行合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统一认识,形成共识,推动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5、评估督办。下半年,在征求广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将选择部分承办单位,对其办理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召开建议办理绩效评估大会,进行量化打分,会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6、“回头看”督办。年底前,常委会对本届以来建议办理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承办单位兑现承诺,巩固办理成果,扩大办理成效。
三、督办时间安排
1、3月,由代表工委将区政府的建议交办初步方案下发各镇(街道)人大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交办方案,并适时召开建议交办会。
2、4月,由常委会各委办上门走访对口联系单位,督促其制定完善建议办理方案,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安排和推进情况。
3、4-6月,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相关委办,通过走访代表、座谈讨论、听取汇报、实地调查等方式,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
4、4-7月,由各镇(街道)人大参与建议面商,支持代表合理主张,了解掌握承办单位按期答复情况,并组织代表进行“背靠背”测评。
5、7-8月,对代表测评为不满意的建议件,组织督办合议,促进办结率和实际问题解决率提升。
6、9-10月,对相关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效。
7、11-12月,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结合“回头看”督查,专题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四、督办分工安排
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督办建议1件,由相应的委办负责联系协调,具体分工见附表。
各委办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口联系单位》的分工安排,负责监督对口联系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其中,宁波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承办的建议由代表工委一并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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