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派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光荣使者,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庄严使命。知政知情是人大代表履行好职责的前提和保证,畅通代表知政知情渠道应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人大代表要强化知政知情的意识。人大代表是来自各个方面的先进分子,不少人大代表担负着领导职务,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但毕竟是长期在一个领域中、一个层面上工作,所掌握的情况与执行代表职务的需要相比专业有余、全面不足。因此,人大代表要把知政知情提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高度来认识,与选民保持广泛、经常的联系,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情绪。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通报、座谈等活动,抓住机会深入了解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日常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要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群众意见和政府工作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思考,提出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
二是,“一府两院”要主动向代表通报政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府两院”要对人大代表负责、受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不能满足与一年报告一次工作的习惯做法,不能满足于“代表视察我接待、代表建议我办理”的被动状态。“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发送文字材料、召开政情通报会、与人大代表集体交流等形式,让人大代表更多地知政知情。 三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为人大代表知政知情创造条件。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参加调查、视察、评议、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积极为代表知政知情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也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研究和具体指导,使每一种知政形式都能结合人大工作特点、适应人大代表需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增强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