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0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20日至23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鄞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鄞州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鄞州区2009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09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0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查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他事项。
200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