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09年12月10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毛春阳,区委常委、副区长沈权,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区人大常委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以及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朱国富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区本级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和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积极实施保增促调政策,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衡增长态势。但正常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历年缓缴税款入库较多。会议指出,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编制区级预算;加大对缓征税款的监管,加强债务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会议通过了2009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俞惠浩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生态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区建设的决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生态区建设投入加大,生态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推进。同时指出,我区生态区建设依然任重道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环保生态意识,创建省级生态区;要加强监管,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要从源头上防控环境污染,重视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要理顺体制,加快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建设进度;要加强领导,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充实环保人员,扎实推进生态区建设的进程。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国龙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召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提请。会议决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20日至23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鄞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鄞州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鄞州区2009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09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0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查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他事项。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陈孝华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的说明。经审议,会议原则通过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并将分别提交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六、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有关区人大代表辞职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辞职事项。
七、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有关人事免职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苗山主持。
200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