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及区环保局:
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环保局局长俞惠浩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生态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区建设的决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生态区建设投入加大,生态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但是,目前我区生态环境建设依然任重道远。针对问题,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加强宣传,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区
政府及各部门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把生态区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政府重要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拓展环保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区,创建更多的生态镇、生态村和绿色单位,形成人人关心、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监管,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
要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从源头上防控环境污染问题。要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工业“三废”治理和生活污染治理,运用“361”常规执法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从严查处环保问题。开展环境专项治理的复检,巩固专项整治成效。不断加大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努力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要重视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
三、要理顺体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要理顺工程建设体制,加快生态工程项目建设。要着力解决土地“瓶颈”制约,加快污水集中式处理工程进度,及早复工建设滨海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鄞西污水处理厂和覆盖全区的排污主干管,高标准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要进一步完善老小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垃圾中转站、公交场站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四、要完善机制,加强生态区建设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区建设的领导。要加强组织,整合部门力量,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检查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形成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加大生态区资金投入,将生态区建设的所需资金在公共财政支出中予以重点倾斜。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生态保护日常监管。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充实环保人员、改善办公条件。完善生态区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修订镇乡(街道)、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0年1月15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将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就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汇报。
200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