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关于我区民间借贷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好立案关、审判关、保全关和执行关,捕捉重大的企业涉诉信息并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强化与其它职能部门的联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妥善处理了民间借贷纠纷。对此,会议表示肯定。同时也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法制宣传。要充分利用公开庭审、调解等有利时机以案释法,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市场经济主体依法融资。
二、加强审判力量。要加强领导,充实审判力量,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来认识民间借贷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把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因案制宜,刚柔相济,认真负责地做好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生存,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非法融资案件协查制度,依法制裁违法行为。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提出司法建议。要加强案件剖析,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提出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民间借贷市场有序、规范发展。对情节严重、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案件,要及时通报,综合协调,联动化解,防止出现重大社会不稳定事件,有力地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人民法院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09年5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