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实现企业、员工的“共赢”成了大家关注的话题。我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如成对此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他表示,在中国企业资本积累不足、国际竞争力偏弱、企业负担过重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完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李如成代表表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项责任和义务。在社会保障的投资上,国家的财政投入一直比较少,而欧洲一些国家,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障支持的力度比较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很高。针对目前企业负担过重的现状,建议国家加大对社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与企业、员工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企业50%,员工25%,地方财政25%,以此纾解企业的困境。目前宁波企业在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缴付总比例约占工资总额的34.1%,员工承担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3%,缴纳总额度为47.1%,如果按照上述方法调整,企业、员工缴付比例将分别下降为23.55%和11.775%,不仅让企业和员工受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国家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政策风险,保持社会稳定。 李如成代表还建议,要增加地方财政对民生的投入。建议启动中央地方财税分成调整机制,在调整方式上,可采用提高返还地方税款比例的办法加以调节,也可以适当调整所得税或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向地方倾斜,确保地方税收的增加和对民生的投入。要完善社保基金监管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建议尽快制定一部较高法律层级的行政法规或法律,对社保基金的性质、资金来源、投资运营、监管者权力边界、纠纷解决机制尤其是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使社保基金真正成为社会的“安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