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09年5月26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和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沈权、黄新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以及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朱国富应邀列席了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姚兆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注重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在优化城管资源,完善各项制度,创新执法模式、探索长效机制等方面亮点频现,养护作业推向市场化,路段管理实行层次化,城区人居环境得到了优化。对此,会议给予肯定。同时指出,要针对新城区快速发展与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城区规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构筑“大城管”格局,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提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水平;要设法解决河道污染等民生问题,改善城区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细则。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安全监督局局长马伟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
区政府及安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维护了社会和谐发展。对此,会议给予肯定。同时指出,要切实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全民安全常识教育,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要增加安全经费投入,加强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加大对事故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要强化协作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以设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为契机,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严格依法监管;要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农林局局长朱良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涉农法律法规出台后,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完善和规范农业和农产品生产,进一步落实了执法主体工作职责,农业农村经济平衡增长,我区《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对此,会议给予肯定。同时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正确分析当前农业农村形势,牢固树立农业基础地位意识;完善产业规划,加大农业投入,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加强农技队伍建设,重视农业干部、农技人员的培养和稳定,发展农业科技;扎实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适度增加生态林等配套补贴额度;进一步健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服务体系,保护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忠东受华志苗检察长委托,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坚持惩治腐败与加强自身建设并举,侦查、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对此,会议给予肯定。同时指出,检察机关应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突出监督重点,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创新工作方式,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民事行政检察专业人才,提高检察干警的素质。
五、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国龙、钱苗山主持。
2009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