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沈剑波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鄞州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区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办理认真,领导干部领办率、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有所提高。对此,会议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会议也指出在代表建议办理中还存在个别承办单位领导不够重视,部门联动力度不大,重答复、轻落实,个别承办人员不熟悉业务等现象。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
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本次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代表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或连续几年所提的建议,如畅通邮政和居民区餐饮业整治等问题,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面商,推动问题的最终解决。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对职能交叉,部门办理有困难的建议,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进行办理。
二、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要组织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认真做好建议答复后的落实工作,确保“A”类建议落实到位。要根据建议答复件内容,重点跟踪督办“B”类建议,特别是对69件承诺解决的,要督促抓紧落实;对进展较慢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承诺解决但因条件变化难以按期落实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同时还要认真做好不满意建议的再办理和闭会期间建议的办理工作。要防止和克服对不满意建议再办理的厌烦情绪,加强沟通和走访,说明政策,讲清道理,以理服人,尽可能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的规范性。
承办单位要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的相关工作机制,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法定时间观念,防止“拖沓”现象的发生;分管领导要与领衔代表进行面商,并及时通知代表所在地镇乡(街道)人大参加,杜绝未同代表联系就发文答复的现象发生;要加强对承办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对书面答复件要进行审核把关,准确分类,并按规定寄送附议代表和代表所在地人大组织。
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09年11月3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对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汇报或进行检查。
2009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