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及区财政局: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2009上半年,面对众多不利因素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区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以赴抓征管、促增收,财政收入仍然保持了5.7%的增长,财政收入规模继续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实现收支平衡,支持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深入研究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促进增收节支的办法和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大力培植税源和组织收入,确保地方财力稳定增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创新资金支持方式,集中财力引导产业发展。把街道财政收支作为部门预算纳入区本级预算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细化阶段收入目标,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努力完成全年目标。
二、不断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效力
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编制的内容、程序和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使预算安排更趋科学、合理和完整。切实维护预算的刚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克服随意性,尽量避免随意追加投资项目等现象。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增强预算法制观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预算行为。
三、注重资金使用绩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方向和要求,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面、完整、有效统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增加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整合、盘活专项资金,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整体效能,避免出现“边贷款,边存款”现象。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各项规定,提高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确保我区政府负债在安全范围内运行。
四、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财经法纪
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职能,对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财政纪律。对财政资金铺张浪费等屡查屡犯行为,要研究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人民政府及财政局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09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区人大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将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对有关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听取汇报。
2009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