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09年9月28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和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毛春阳,副区长夏素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区人大常委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以及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朱国富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教育局局长李永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落实政府责任,坚持教育优先和改革创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实施强师工程,创建特色品牌,有效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指出,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解决城乡基础教育的均衡问题,建立完善向山区、偏远地区的优先投入机制,政策要向农村倾斜。继续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做好中心城区学校布局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缓解“择校热”、“读普高难”等现象,切实刹住“有偿家教”风。继续加快教育人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的招聘、使用、激励和流动机制。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徐源忠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实行整体联动,多方位促进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指出,要更加注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继续加大土地出让金催收力度。严格控制政府资金负债率,规范和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和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国龙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等制度的议案》。经审议,通过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办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镇乡人大财政经济监督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的若干规定》。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有关人事免职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世华主持。
2009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