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的提请,经审议,免去:
孔华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贤达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职务;
金首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金首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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