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22日下午2:00起,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草案);
(二)审议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
(三)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
(四)听取201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市人大代表鄞州中心组2010年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六)通过关于表彰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及2010年度代表优秀建议、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七)其它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府办主任或副主任;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矸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及时做好相关议题的准备工作。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办 好请假手续。
请区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