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15日在新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批准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关于鄞州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鄞州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关于鄞州区2010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鄞州区2010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