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于2010年12月20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沈权,区政府办公室、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明志主任主持。
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沈剑波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鄞州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跟踪督查,注重办理实效。同时,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评估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效。目前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建议达到了133件,占承办总数的50.5%,与去年相比有了进一步的提高。8件重点建议中已有6件得到了解决或基本解决,比答复时增加了5件,另有2件正在解决之中。
会议建议,办理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对建议办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实效意识,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特别是对于重点建议,要落实责任主体,加快办理进度,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让代表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代表建议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真正使办理工作从重答复向重落实、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会议同时要求提高建议质量,广泛深入开展会前调研,多提出有见解的、操作性强的建议。
会议听取了区建设局局长张瑞良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鄞州区贯彻落实〈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物业管理触角不断延伸,物业企业实力不断提升,物业服务市场不断成熟。通过全面实施部分物业管理下移政策,实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城区专门成立物业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四位一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物业管理千头万绪,量大面广。对于当前存在的收费难、协调难、管理难等情况,会议建议,要高度统一思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把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民生安居工作做实做好;要完善物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增强可操作性;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设立物业公司准入门槛;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推进物业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物业管理收支透明度,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管理体制,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责;明确职责权限,强化执行力,加快拆迁小区和新农村建设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群众居住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