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受经济持续回升影响,2010年我区财政收入仍然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全年可超额完成预算任务。同时,由于财政收入结构变化,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地方可用财力增加较多,需要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调整方案。将2010年全区财政预算总收入由1567000万元调整为1750000万元,增加183000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558748万元,增加27608万元。将2010年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491739万元,增加1776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由676380万元调增为1018910万元。基金预算可用资金调整为920710万元,增加327130万元。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一般预算支出项目、预算科目调剂、基金预算支出和部门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新增减可用财力安排在转移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工业发展科目中进行调整。
201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