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关于我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集中化管理、专业化审判,较好地处理了保企业与保民生的关系。对此,会议表示肯定。同时,会议针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总数居高不下等现状,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促进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规范;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诚信就业的观念、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普法模式,加大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少数劳动者“钓鱼式维权”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和通报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审判力量
由于当前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仍将高位运行,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力量的配备,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和办案效率.要注重诉前调解,既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使劳动者过分要求得以遏制,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基层工作指导
要加强案例分析,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有效的防范和查处机制,防止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的群体性劳资纠纷。要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基层调解水平的提高。要研究对策,联动各方,尽力把各类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人民法院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0年5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对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汇报。
201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