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0年3月29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沈权,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以及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鲁定国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强化认识,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加大扶持力度,为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建设局局长张瑞良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小城镇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思想认识,完善小城镇建设规划,加大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小城镇建设进程。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审判力量,加强基层工作指导。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对〈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一府两院”领导联合走访代表制度〉等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的议案》。经审议,通过了有关制度修改或废止事项。
七、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有关区人民法院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国龙、吴柏宏分别主持。
201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