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9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的提请,经审议,任命:
高志刚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力英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明艳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高龙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陈建军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
俞奇明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大嵩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钧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童普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
免去:
陈建军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俞奇明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201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