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共商医改政策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相关政策调整问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高强华接待部分区人大代表。副区长夏素贞陪同参加接待。参加接待座谈会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区卫生局负责人、部分镇(街道)人大负责人。
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局局长俞曹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鄞州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的报告》。作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县(市、区)之一,全区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25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于2010年2月25日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实施范围的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实施两个多月以来,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同比平均上升40%,基层医药费用明显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会上,代表们指出,基层卫生机构儿童用药、抢救药和麻醉药等品种缺乏,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所需用药有部分未列入基本药物目录,要求从方便群众就医出发,适当扩大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因经费补助政策没有同步配套,农村群众难以继续享受专家下乡诊疗等更多的优质医疗服务。乡镇医务工作者和农村群众已经养成用新药、用贵药、用广告药,有病跑大医院、跑市区医院的习惯,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存在误区,“小病进社区医院”的意识还未真正养成。
会议认为,医改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利国利民,从实施情况来看,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让绝大多数群众享受到了实际好处。针对医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深刻认识到这项民生工程的重要性。同时,切实抓好健康卫生知识普及,引导群众建立科学的用药观念。二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实际出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出台配套政策。三要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合理药价,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某些群众必需的常用药品配药难、品种少等问题,真正让患者感到实惠,让群众感到满意。四要积极实施绩效工资,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医改政策到位。
副区长夏素贞通报了我区下步医改政策推进工作。
座谈会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主持。
201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