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11年11月25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和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沈权,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忠东,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街道工委以及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坤法、区政协副主席朱国富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环境保护局局长俞惠浩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决议》精神,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起点高、覆盖广、投入大,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针对当前我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中存在的排水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较慢等问题。会议建议,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加快建设,提高绩效,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质量;要理顺体制,强化保障,加快出台污水处理收费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保障污水处理系统稳定正常运行。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胡岳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区重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区初步构建了以区级重大文体设施为龙头,以镇乡综合文化中心为主体,以农村(社区)文化乐园、综合活动室等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针对存在的文化设施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化建设和管理程度不高、文化管理队伍老化等问题。会议建议,要加强文化事业的研究,加快建设文化强区;建立多无化投入机制,积极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市场化管理步伐,充分发挥文化设施效益;完善引进和培养机制,提升文化人才队伍素质。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沈权受薛维海区长委托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会议决定任命陈国军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毛春阳的副区长职务。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沈权受薛维海区长委托所作的关于薛维海请求辞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报告。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薛维海请求辞去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通过陈国军副区长代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议案的提请。经审议,会议决定陈国军副区长代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六、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部部长郑坤法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国龙、吴柏宏分别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