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及区环境保护局:
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区环境保护局局长俞惠浩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和区环境保护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镇乡(街道)认真落实区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决议》精神,在成立领导班子、调整排污规划、筹集建设资金、实施工程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起点高、覆盖广、投入大。对此会议表示肯定,同时,针对当前我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中存在的排水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较慢等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明确一位分管重点工程的区政府领导直接负责该项工作。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污水处理系统是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利民工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建设,提高绩效。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质量。要加强考核问责,加快推进乡镇配套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要全面推进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系统作用,提高运行绩效。
三、理顺体制,强化保障。要明确排污管理职责,设立集中统一行使全区城乡排水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对纳管审批、排污许可实行全行业、全过程管理。要加快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加大排污监管力度,严惩非法偷排、未达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对工程建设和系统运营,进行前瞻性的政策研究,加强资金保障,加快出台污水处理收费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保障污水处理系统稳定正常运行。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2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将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就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