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月20日上午8:30起,时间一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二)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听取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并决定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四)听取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七)征求对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
(八)征求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稿的意见;
(九)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局长;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矸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顾荣康、范伟明、邵文龙、缪建云;
(五)部分区人大代表:张利庆、冯静君、凌纪根、虞国祥;
(六)邀请区政协、区委组织部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将有关书面材料70份于2011年1月18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zrd@nbyz.gov.cn邮箱。
请区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