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于2011年1月18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毛春阳,副区长张震华,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质监分局、区广播电视台有关负责人,中河街道办事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明志主任主持。
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的报告》。会议认为,在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区2010年财政收入完成较好,支出管理不断规范,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良好。2011年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符合《预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比较切合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了我区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会议建议,2011年支出预算安排草案要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对污水处理、交通畅通、民生改善的资金投入。要科学预测,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的统筹力度,确保以后年度的社保预算收支平衡。随着预算安排的民生项目和投入资金逐渐增多,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质监分局、区广播电视台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和中河街道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提出,部门预算编制要进一步精细化、简明化,让预算落实到项、目,使预算可读可懂;要严格约束,加强监督,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率;有关部门在完成政府实事工程时,要妥善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让全区人民更真切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
会议还建议要严格把关街道财政预算关,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街道财政监督管理,将街道预算及早纳入区本级收支范围,健全街道预算执行率考核和检查制度,做好新一轮街道财政分成体制调整的调研工作,合理确定街道事权与财权对应关系,保障街道工作走向注重履行推进和服务于城市化管理职能,提高街道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