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11年3月下旬召开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初定2011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土地集约利用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民政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矸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民政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抓紧准备好有关材料,并提前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