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及区民政局:
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徐素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认为,我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比较顺利,区民政局和各镇乡(街道)领导重视、发动广泛、准备充分、组织有力、操作规范,选举工作有序开展,平稳结束。对此,会议表示肯定。同时,针对少数村因区划调整和撤村建居等原因延期换届,农村宗族势力干扰选举等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集中精力做好未完成村的换届选举工作
对目前正在换届的洞桥镇王家桥村和横街镇新洞山村,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措施、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四月底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对剩余的23个村,因行政区划调整、撤村建居原因暂缓的,调整结束后要及时换届;对连续两届以上未换届的10个村,要逐一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采取各种措施化解矛盾,防止既不搞村民委选举,又不搞居委会选举现象的产生,保障落实基层群众依法选举的民主权利。
二、要积极关注选举出现的新动态
本次换届选举过程出现了一些新的动态,如农村宗族势力无序竞争现象比较突出,村民竞选行为日趋激烈,个别私营企业主、黑恶势力干涉、影响选举情况增多。对这些新动态,要高度关注,积极思考对策,为做好下一届的选举工作打下基础。
三、要进一步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换届选举结束后,区民政局和各镇乡(街道)要指导村委会班子梳理工作思路、制订任期规划和目标,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做好新一届村干部培训工作。做好离任、落选村干部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可能出现的各类信访矛盾,做好相关人员的政策解释和稳控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换届选举结束后,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及时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和教训,要认真分析原因。要及时召开工作总结会议,通报换届选举情况。对选举过程中遇到的需要上级部门明确的问题,要积极向上反映,以进一步完善选举工作制度。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1年5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将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就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