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4月19日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地点
2011年4月19日上午9:00开始,时间半天。
二、接待地点
区水利局13楼会议室(惠风西路55号)
三、接待议题
农村河岸砌石和危桥拆建问题
四、参加人员
(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高强华、吴柏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人;
(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蒋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水利局负责人;
(三)部分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吴常龙、杜建法、朱亚定、胡海鸿、杨国民;
(四)部分区人大代表:傅洪光、蔡康国、徐德利、陈忠定、钟 辉。
五、具体议程
(一)区水利局汇报农村河岸砌石和危桥拆建情况;
(二)区人大代表发言;
(三)区政府副区长讲话;
(四)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六、其他
请区水利局准备好汇报材料40份,并做好有关会务准备工作。
请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