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1年3月25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副区长黄新山、蒋明良,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街道工委以及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朱国富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杨奇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经济发展局高度重视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作,认真落实区委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提升产业层次,多项经济指标在全省、全市名列前茅。会议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引导企业自主创新;要加速载体建设,着力搭建转型发展平台;要坚持量质并举,着力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新兴产业规模化。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褚爱国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会议建议,要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考核,进一步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水平;加强执法,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民政局局长徐素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领导重视、发动广泛、准备充分、组织有力、操作规范,选举工作有序开展,平稳结束。会议建议,要集中精力做好剩余村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关注选举中出现的新动态。要做好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有关市人大代表辞职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陈遵举请求辞去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柏宏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