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1年4月28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和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要求许可对区十六届人大代表李舟如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经审议,决定许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因涉嫌受贿犯罪的区十六届人大代表李舟如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