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5月27日上午8:30起,时间一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规划布局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农林局、外经贸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和首南街道2010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报告;
(五)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教育局、农林局、外经贸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审计局、规划分局局长,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吴常龙、张兴华、朱亚定、周剑才;
(五)部分区人大代表:鲁依挺、石亚珍、朱晓茸、周文勇;
(六)邀请区政协、区委组织部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将有关书面材料70份于2011年5月25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zrd@nbyz.gov.cn邮箱。
请区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