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7月28日上午8:30起,时间一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府办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局长;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金茂灿、朱鸿炳、钱建成、叶亚琴;
(五)部分区人大代表:陈建民、戚黎波、陈 健、毛飞斌;
(六)邀请区政协、区委组织部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人民法院、区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将有关书面材料70份于2011年7月25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zrd@nbyz.gov.cn邮箱。
请区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