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的提请,经审议,任命:
陈高龙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 影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华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文生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朱银春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审判庭庭长;
周文君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
戴宏良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彬彬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敬波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宝琴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望春人民法庭副庭长;
周伟平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钟量红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俞 昉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正伟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凌碧波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毛冠达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陈增宏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银春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文生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建宏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宝琴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彬彬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周文君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周伟平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毛增辉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谢贤芳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职务;
钱君华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职务;
戴宏良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职务;
童 普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职务;
高宏伟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 锐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施丹娜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耀伟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章华明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