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8月25日上午8:30起,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审议人事任免和委员辞职议案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邀请区政协、区委组织部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将有关书面材料60份于2011年8月23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zrd@nbyz.gov.cn邮箱。
请区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