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9月27日上午8:30起,时间一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说明的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区、镇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作出关于区、镇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设立选举委员会等决定;
(五)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局长;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陈志定、杜建春、周海云、刘岳柱;
(五)部分区人大代表:石亚珍、陈建民、沈珍珠、朱晓茸;
(六)邀请区政协、区委组织部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等将有关书面材料70份于2011年9月26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zrd@nbyz.gov.cn邮箱。
请区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