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及区国资办: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区国资办主任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强化了区国资办代表政府履行区属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在清查资产、整合资产、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搭建融资平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对此表示肯定。同时,针对当前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建轻管、权属不清、权证不全、帐实不符、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开展一次思想统一行动。全面分析区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该不该管、谁来管、怎么管”等基本问题上形成广泛共识,进一步统一区属部门及乡镇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切实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区有关部门要专门研究、专题部署,切实解决资产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产权归属,简化权证办理,规范财务入账,加快推进清产核资和监督管理工作,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一套管理制度。按照“规范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要求,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产权界定、登记入账、权证办理、处置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报告、资产审计、资产公示、民主管理、保值增值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分类建立一整套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全面入账,切实解决好资产评估入账、土地使用权入账问题;要加大对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投标,处置所得全额上缴财政,使资产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三、组织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建议由区国资办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参与,对全区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实核清家底。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正确定义产权和性质,并登记造册和分类归档。区级相关部门要明确房地产配套、新村建设资产的移交手续、权属界定等问题。
四、开展一次管理问题大整改。根据清查出的问题及新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一次集中大整改,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议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及时纠正资产账实不符、权证不全、处置不规范、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对违法违规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处理。建议由区政府统一协调,根据“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简化程序,尽快集中补办一批“两证”,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今后新增房产不能再出现无“两证”情况。
五、明确一支专门的管理队伍。区国资办等职能部门要统一组织并协调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加强考核督查。各镇乡(街道)应成立由镇乡长(街道主任)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监管领导小组,依托镇财政,设立镇级资产管理员,或统一设立“资产监管中心”,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镇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3年1月31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将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就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