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7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和办理工作水平,经推荐评选,现决定对2011年度7件代表优秀建议和8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代表优秀建议
(一) 李 勤代表提出的第019号《关于积极推进文化鄞州建设的建议》;
(二)丁国年代表提出的第030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建议》;
(三)周 钧代表提出的第082号《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四)汪莉萍代表提出的第168号《关于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五)袁霞萍代表提出的第173号《关于建立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
(六)朱光君代表提出的第177号《关于尽快建立区镇(街道)级高标准蔬菜基地的建议》;
(七)张家兴代表提出的第221号《关于统一规划打造鄞东南旅游区块的建议》;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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