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4月6日上午8:30起,时间一天。
二、会议地点
鄞州银行二楼报告厅(鄞州区民惠路88号)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小城镇和农村建设规划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的提请,作出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五)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六)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分局局长;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周伟平、沈光伟、邵文龙、邹联峰;
(五)部分区人大代表:朱红光、王安友、王臣申、励文龙;
(六)邀请区政协和区委组织部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分局抓紧准备好有关书面材料70份于2012年3月30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yzrd@nbyz.gov.cn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