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5月28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强,副主任忻国龙、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权,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忠东,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部分人大街道工委及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吴海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岳平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沈权所作的《关于下应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经审议,作出了《关于下应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理念,强化源头预防、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便民举措,在提升审判服务水平、推进司法公开、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成效明显,民商事审判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找准法院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有效发挥调解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优化当前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加强各个诉讼环节的统筹兼顾,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法官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驾驭庭审、运用调解和裁判文书制作等能力。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徐源忠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鄞州区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审计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及早摸清家底,有效监管,盘活增值。要切实加大对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绩效。健全部门财务内控制度,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较多的区级部门要配备专职内审人员、设立内审机构,确保财政资金和社保基金运作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经审议,任命:钱飞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裕高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柏宏、崔伟高分别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