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8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下应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下应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将现下应街道由潘火管委会托管的潘火片区单设为街道,街道名称为潘火街道,辖区范围东至邱隘镇、东钱湖镇边界,南至鄞县大道,西至甬台温高速S1及中河街道边界,北至江东区边界。现下应街道鄞县大道以南区域名称仍为下应街道,辖区范围东至东钱湖镇边界,南至首南街道、云龙镇、姜山镇边界,西至甬台温高速S1,北至鄞县大道。
该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请区人民政府报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