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大主席团、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
为广泛宣传人大代表中认真履职的优秀典型,展现新时期人大代表风采,营造“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浓厚氛围,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整理一批“代表风采”事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以代表法、监督法为指导,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推动鄞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结和宣传人大代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从而推动全区各级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报送要求
1、内容要求:“代表风采”的写作对象为本辖区内区级以上人大代表。要求报送立足岗位、创业奉献,结合实际、依法履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反映社情民意、凝聚和谐社会合力方面的典型事迹。
2、写作要求:一是内容详实,事例具体,注重真实性;二是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注重逻辑性;三是文笔流畅,语言生动,注重文学性;四是注重文体格式,可以用第一人称写作、也可以采用第二、第三人称;五是每篇字数2000-3000字,同时配发代表的工作图片1-2幅。
3、报送方式:文字稿件和图片稿件均要求以电子文档的形式,统一上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三、注意事项
1、要严格落实报送任务,各镇乡(街道)人大每年要求至少报送2篇书面材料。今年报送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2、要注重稿件质量,代表事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必须有代表本职工作和平时履职的具体事例。镇乡(街道)人大可以请有一定文字专长的人员或有关新闻单位的专业人员帮助写作。稿件报送前要经镇乡(街道)人大负责人审核把关。
3、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代表工委将从镇乡(街道)报送的“代表风采”事迹材料中,择优推荐至《鄞州日报》人大专版、《宁波人大》等刊物上刊登录用。
联系人:陈科达;联系电话:87523908;电子邮箱:chenkd@nby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