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及区环保局: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区环保局局长俞惠浩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鄞州生态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镇乡(街道)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工作,以创建省级生态区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境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级生态区验收。会议对此表示充分肯定。但是,我区空气质量、水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生态环境总体质量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生态区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为此,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生态区建设的领导
要进一步统一全区各级干部群众对生态区建设的思想再认识,树立“生态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努力克服“歇口气”、“松下劲”、“慢慢来”的思想,齐心协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区。进一步理清生态区建设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电)节水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多元投入、生态补偿和资源使用权、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机制。进一步加强生态区建设的宣传工作,引导全区人民参与生态区建设,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推生态保护的良性局面。
二、进一步加快生态工程建设
提速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力争鄞西污水处理厂8月底进入设备单体调试,年内开工建设滨海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各镇乡污水收集管网要确保今年开工建设量、总工程完成量分别达到30%和20%,要重视管网建设的质量问题,确保“隐蔽工程”经得起时间考验;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机制,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发挥最大效益。提升森林鄞州建设水平,力争完成平原绿化和珍稀树种造林1万亩、新增生态公益林4.9万亩年度目标,并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树林成活率。持续实施“河道清淤、水质养护”工程,扎实推进鄞东南沿山干河工程、奉化江及姚江堤防加固工程以及打通城区“断头河”等工程建设。
三、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出、低消耗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城市经济和现代生态农业。探索实施合理控制生产总值能耗强度、能源消费和排污总量的体制机制,把有限的资源和空间容量向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行业和企业倾斜。强化创新驱动。引导企业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生态型工业,推进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等传统产业的低碳化改造。推进集聚集约。主要依托“两园区两中心”,推动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努力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功能完善、低碳绿色的产业集聚区。
四、进一步巩固环境整治成果
空气质量方面,要深化“禁燃区”二期建设,加快热电、天然气管网建设,整治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适时实行PM2.5监测,严格城区建筑工地管理,加快解决渣土消纳难问题,努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城乡环境方面,要结合功能区块开发、新型镇村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切实抓好老小区、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努力优化城乡环境面貌。污染整治方面,要结合我区实际和群众投诉热点,切实强化重金属、铸造行业、印染行业、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等专项整治,年内要全面完成电镀工业区污染整治。
五、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完善项目环评。在严格落实环评前置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强化项目审批后的“三同时”执法监管,对治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证照颁发和年检审核“一票否决”制。强化高压监管。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的监管力度,深化“亮剑”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健全环保、公安、工商、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区、镇、村联动的日常监管体系,坚决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加强全程监管。建立环境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做好在线监控扩容增量文章,对污染企业真正做到监管无遗漏、时间不间断、力度不减弱。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2年9月3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将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就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