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19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强,副主任忻国龙、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权,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林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盛世,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部分人大街道工委及镇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委组织部部长郑坤法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公安分局局长林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刑事犯罪活动打击和预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公安分局坚持严打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在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建议,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涉赌涉毒、盗抢、诈骗、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健全防范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法制宣传,创新外来人口管理,提升群防群治能力;进一步提高技防水平,充分发挥刑事技术对侦查破案的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和依法办案,加大对协警队伍的考核、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民宗局局长徐海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和民宗局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宗教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疏堵结合,抓好规范,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着力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要强化培训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教职人员队伍,增强宗教团体自主管理能力,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在兴办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徐源忠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鄞州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积极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会议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屡查屡犯现象的发生。要抓好重点监管,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建立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潘火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议案》的提请,经审议,作出了《关于建立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潘火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沈权受陈国军区长委托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命议案的提请。经审议,决定任命黄金城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六、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任命:杜彪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潘火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戴铁军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潘火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钟榴红、徐剑光、陆亚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潘火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毛汝凤、杨丽君、阮国钧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下应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史丽娜、吴威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中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李进驰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钟公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王伟国、王洁菁、方鹏飞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首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施银菊、虞杰儿、应徐捷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刘文忠为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梅墟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王克峰、吴祖楣、姜永康的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下应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定龙的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中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蒋小明的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钟公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陈俊娥、鲍小勤的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首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娜、陈云的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春会的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梅墟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七、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八、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部部长郑坤法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国龙、张世华分别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