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的提请,经审议,任命:
吕琳龙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东钱湖人民法庭庭长;
陈高龙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大嵩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吕琳龙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大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高龙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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